上海户籍员工服务指南
与上海市政府主管机构相关的内容,以主管机构发布信息为准。
招工登记备案
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,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、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妥招工备案手续。
用人单位招用持有《劳动手册》的劳动者,还应在该《劳动手册》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。
社会保险
- 外地养老保险转入上海
具有上海户籍,并在外地缴纳过保险金,可以把外地养老保险金转入上海。
所需材料:
- (1)上海市公安局签发的身份证复印件;
- (2)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;
- (3)转移单和缴费明细表(原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)。
转入信息:
- 上海养老保险转入外地
所需材料:
- (1)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
- (2)个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;
- (3)外地社保开具的接收函(注明:外地社保开户名称、外地社保开户银行名称、外地社保帐号)。
- 社会保险帐户信息查询
查询渠道:
- (1)柜面查询:您可携带身份证到上海市各区县社保中心进行查询;
- (2)网上查询:您可登入上海劳动保障网进行查询;(需要先申请密码,您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区县社保中心申请密码。)
- (3)电话查询:您可以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咨询电话12333进行查询;
- (4)单位查询: 您可以到上家缴纳单位向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查询。
- 退休
退休条件:
- (1)上海市户籍;
- (2)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55周岁、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50周岁(不包括事业单位在编的干部身份女职工),且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(含缴费年限)满10年,1993年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。
- (1)身份证复印件(第二代身份证需正、反面复印);
- (2)提交《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》或《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》原件(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出具);
- (3)填写《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》。
所需材料:
养老金计算:基础养老金+个人账户养老金+过渡性养老金(如有独生子女享受独生子女补贴2300元)
住房公积金
- 外地缴纳的公积金合并到上海帐户
条件:上海户籍、在上海已开户且正常缴纳公积金。
请您将以下信息告知当地公积金机构:
- (1)公积金转入上海信息
- 开户名称:上海乾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- 基本公积金帐号:
- 补充公积金帐号:
- 开户银行:XXXX支行。
- (2)请当地机构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员工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员工在上海的个人公积金帐号。
- 公积金转出
- (1)您被新单位录用,请及时将新单位名称及其公积金帐号通知我司,以便我司将您的公积金关系直接转入新单位。
- (2)退工后一个月若未提供新单位相关信息,我司会将您的公积金账号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办。
- 公积金提取
- (1)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司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
- ① 购房提取:
- - 购买商品房:身份证原件、房产证原件;
- - 购买公有住房:身份证原件、公有住房出售合同、个人购房交款凭证。
- ② 房屋大修提取:身份证原件,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(土地使用证)或乡、镇及以上房管部门同意建造、翻新的批复。
- ③ 退休提取:身份证原件、退休证原件。
- (2)提取住房公积金地点和所需材料,请直接与建行指定网点联系。
注:如需直系亲属办理,另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,包括身份证原件、委托书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。
提取住房公积金地点和所需材料,请直接与建行指定网点联系。
- 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
- (1)柜面查询:您可携带身份证到市、区公积金受理网点进行查询。
- (2)网上查询:您可登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进行查询。
- (3)电话查询:您可拨打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咨询电话5382 8766/95001100(声讯电话)进行查询。
- (4)单位查询: 您可到原缴纳单位向具体经办人员查询。
学历学位验证
- 所需材料:
- 身份证复印件1张;
- 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。
- 费用:学历、学位每本各80元。
- 注意事项:
- (1)请您本人将需验证的证书交给我司指定服务人员。由于证书重要,我司不接收快递!
- (2)如需办理居住证,学历证书必须验证,学位证书可以视员工选择验证。
- (3)证书鉴定报告出来后,我司会将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归还您本人。
出具各类人事证明
证明类别及所需提供的材料:
- 在职证明
- 用工单位报到证明
- 收入证明
所需材料:身份证原件。
所需材料:身份证原件。
仅限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员工。所需材料:
- (1)身份证原件;
- (2)如果用工单位发放了部分收入,则员工需要提供所在用工单位出具的部分收入情况证明原件。
- 资格考试、报考就读类申请证明
所需材料:
- (1)身份证原件;
- (2)申请表、报名表(信息填写完整,并粘贴好照片);
- (3)所在用工单位的意见证明原件。
- 申请补办身份证证明
所需材料:
- (1)户口簿、社保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;
- (2)所在用工单位的意见证明原件。
- 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
注意事项:
- (1)以下证明,由人事档案所在地出具;
- (2)凡人事档案由派遣公司委托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代保管的,则由派遣公司出具介绍信并经联系后方可办理。
- 各类公证盖章(包括:经历、学历、亲属、未刑等公证)所需材料:
- (1)身份证原件;
- (2)所在用工单位的意见证明原件;
- (2)公证处出具的各类公证表格。
- 各类出境申请表政审盖章(包括:旅游、商务、自费留学等)所需材料:
- (1)身份证原件;
- (2)所在用工单位的意见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;
- (2)各类出境申请表格。
- 其它证明(包括:职工登记表、工龄、学习成绩单等)。所需材料:身份证原件。
员工信息变更通知派遣公司
当您的个人信息有变更后,请立即联系我司服务人员,并将以下所需材料书面报送我司,我司会及时更新您的信息(我司不接受电话变更通知)。
- 身份证姓名变更
- 身份证号码变更
- 上海市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
- 联系方式变更
- 社保或公积金帐户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初始信息变更
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簿本人信息页以及信息变更页复印件。
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、公安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。
提供户口簿户别页、本人信息页和信息变更页。我司会出借您的劳动手册,由您自行办理变更,变更完成后将劳动手册及时返还。
联系方式包括联系地址、家庭电话、手机、Email等,任一项变化都需通知我司服务人员。
- (1)若您发现您的社会保险帐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初始信息错误,联系我司后,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社保卡原件,我司为您上报进行修正;
- (2)若您发现您的公积金帐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初始信息错误,联系我司后,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我司为您上报进行修正。
- 学历、职称变更(入档)
- (1)人事档案由我司委托保管的,取得了学历或职称后,请您带好身份证原件、学籍档案、新取得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职称材料,到我司办理;
- (2)人事档案不在我司的,则需与人事档案所在地联系后办理。
离职手续办理
离职员工应先做到:
- 与用工单位完成工作移交手续;
- 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离职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相关手续。
- (1)我司将向离职员工签发《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》及劳动手册(劳动手册仅涉及上海户籍员工)。
- (2)社会保险
- (3)住房公积金
- (4)人事档案
- (5)党组织关系
已在本市建立社会保险帐户的员工,我司会为您办理社会保险转移,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徐汇区社保中心。
转新单位:离职后找到新单位的,您可与我司服务人员联系,将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新单位名称、新单位公积金帐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我司服务人员,由我司为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。
转市封存办:如您在一个月内未提供新单位的相关信息,我司将把您的个人帐户转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办公室。
档案由我司委托保管的:您的档案将由我司转至您的户籍所在地街道。
档案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上海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的:档案仍保留在原处。
我司将收缴党费,并作好登记。
请您提供新单位的党委全称,我司会为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。
常见问题
- 招工登记不成功的情况有哪些?
- 上海市社会保险缴不进的情况有哪些?
-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不进的情况有哪些?
-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公积金补缴是否计算在连续缴满6个月内?
以下是招工登记不成功的常见情况。
情况分类 |
办理须知 |
原单位未办理退工 |
请通知原单位,由原单位尽快为您办理退工手续 |
您仍在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 |
请您停止自由职业缴纳社保 |
您仍在领取失业金 |
请您停止领取失业金 |
以下是社会保险缴不进的常见情况。
个人帐户情况分类 |
办理须知 |
社保帐户在原单位 |
请通知原单位,由原单位将您的社保帐户转出 |
您仍在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 |
请您停止自由职业缴纳社保 |
您仍在领取失业金 |
请您停止领取失业金 |
以下是公积金缴不进的常见情况。
个人帐户情况分类 |
办理须知 |
个人帐户在封存办 |
请将个人公积金帐号告知派遣公司,由派遣公司办理转移手续 |
个人帐户在原单位,且原单位现存在 |
请将派遣公司公积金帐号信息告知原单位,由原单位办理转移: |
若原单位已不存在 (倒闭,注销) |
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单位的录用名册(派遣公司出具)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(云南南路567号9楼)办理帐号转入手续 |
个人帐号情况不详 |
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、县公积金运用中心查询,通知派遣公司 |
按照上海市公积金的有关规定,补缴月份如果是连续的,可以计算在连续缴满6个月内。当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需要办理复议手续,程序如下:
- (1)员工个人提出申请
- (2)派遣公司出具个人公积金补缴情况说明、汇缴清册和补缴清册
- (3)员工本人携带上述材料,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(云南南路567号9楼)办理复议手续